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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江人才计划申报启动 重点资助四类留学人员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3/8 14:00:37

    据上海市政府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提高上海城市创新能力,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赴上海工作和创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1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上海市于近日出台《2010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四类留学人员成为重点资助对象。

  根据《指南》,四类资助对象分别为:1、应聘来上海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2、在上海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3、来上海市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及团队。4、其他上海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据悉,此次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科技创业(B)、社会科学(C)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其中A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D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010年度资助重点为: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航运、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创意产业、文化艺术等。

  另外,根据《指南》,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类:一类为4050万元;二类为2030万元;三类为510万元。2010年申请一类资助人员须网评和见面会成绩优秀且符合以下条件:

  A类申请人员须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获得申报单位书面推荐(推荐内容为:申报人的背景情况和推荐理由,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回国前须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具有教授或相应职位,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或相应职位,且回国后被聘为教授或相当职称;(2)在沪国有大中型企业引进的人才回国前须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并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及管理经验。

  B类申请人员须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获得所在区县科委或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书面推荐(推荐内容为:申报人的背景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回国前应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3)创办企业的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D类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申请人员网评和见面会成绩特别优秀,且与上述条件相仿。

  《指南》还对申请人年龄、回国年限、申请方式、受理年限等作出相应规定。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可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相关链接:2010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