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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之声】加快构建统一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标准

作者: 蔡蕾 

发布时间: 2023-01-09

科技政策的全方位覆盖是塑造创新环境和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手段。目前,上海科技创新政策呈现多样化趋势,逐渐演进成为巨大的政策集,迫切需要构建统一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标准,从而提升政策制定、实施和服务效率。具体到政策工具、科创环境及创新主体方面,存在以下短板问题:

1.部分政策条款规定缺乏操作性,简政放权难以落实。随着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监管方式创新的推进,部分法规或无法承担起新形势下的新定位,政策规文在推进过程中存在政策制定、政策出台、政策执行等方面失灵的问题。例如,本市科技法规的“母法”《上海市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0年修订本)理应是科技行政管理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法规依据,但该条例对于相关引领和规范作用规定仍存在不完整、表述模糊的问题,“鼓励”“可以”等文字缺乏可操作性,影响法规的实施效果。

2.已有政策法规对创新主体作用不足,影响活力释放。当前小微企业将是我国市场主体发展的长期动力,但相关法规对其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规定较少或存在空白,未形成长期稳定有效的融资政策,政府对小微企业技术推广扶持力度不够,难以兼顾政府与创新主体间的利益诉求,影响社会创新活力释放。同时,现有的政策规文缺乏打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创新成果交流与融合的渠道,多数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后,只能单纯地用于替代现有技术装备,无法依靠开放式创新模式进行技术引进后的吸收再创新。

3.科技创新政策存在不同程度结构失衡,需求型政策工具应用存在缺失与不足。当前上海运用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工具以供给型和环境型为主。具体而言,(1)创新环境政策多为综合性政策,单个文件使用的政策工具数量较多;(2)科技人才政策多为针对性政策,单个文件使用的政策工具数量较少;(3)各个政策工具关联紧密,最核心的政策工具主要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服务支撑平台;(4)上海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缺乏系统反馈政策(即对政策本身执行效果的反馈);(5)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需求型政策工具拉动的科技政策较少,需求型政策工具应用偏向保守,政策导向引导创新主体提供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不足,这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政府寻租行为的发生,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

4.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不完善,人才识别手段单一。上海近来对从境内外引进的高水平人才,在出入境手续的简化、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推出了很多创新举措。但目前识别高层次人才或普通人才的手段比较单一,对“普通人才”的扶持和引进相对薄弱,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逐步消除对本土优秀人才的不公平待遇,以科技创新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从而更好地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的科研生态环境。此外,“一流大学”校企协同创新是实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如何进一步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一流大学”校企协同创新高效发展,成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要问题。

对此,建议如下:

1.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通过政府监管缓和与监管工具创新,建构一个完整的国家创新体系,为社会提供知识、技能、财政资源等公共产品。例如,在与国家上位法不抵触或获得中央授权的前提下,(1)在行政标准方面,主要采取监管缓和的方式,针对上海的特殊情况,降低科学城建设中对于房屋容积率的要求,以满足产学研一体化过程中需要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需求;(2)在财政投入义务方面,在放管服的背景下,赋予本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更多的经费使用自主权;(3)在行政程序方面,以及不违反生命伦理的前置条件下,可简化某些先进医疗技术采用和某些先进仪器的审批程序。

2.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工具体系,合理布局三类政策工具。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上海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各部门的协同性,打好供给层面、环境层面和需求层面政策工具组合拳。尤其随着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不断推进,应进一步放开贸易管治,多元化应用政策工具,加强“服务外包”等政策工具对初创科技企业的扶持功能,提高政府对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建立便利化体制机制,通过政策工具促进政府职能转换,以达到进一步释放社会科技创新活力的目的。

3.优化科技创新空间布局,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随着科技政策和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破除对创新的机制性限制,须增强科技政策对创新的内生驱动力和外部驱动力,如通过政策工具促进政府补贴投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并简化各种行政手续等,努力降低企业商务综合创新成本,深入探索能够增强科技政策对科技创新驱动的政策体系建设路径,为科技创新的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推动人才激励政策多元化,促进科创人才培养。(1)在人才促进方面,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人才激励政策,破除在人才引进中唯论文、唯职称等“四唯”标准,推动科创人才创新活力;(2)人才培养方面,应进一步从政策制定及实施的角度健全人才的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机制,促进创新要素聚集,为各类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充分的发展条件和平台,打造科技创新新高地。

(作者:我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