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留学已经成为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在几十年前,出国学习是另一番景象。
1983年,我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学日本,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此后多年,赴美访学、留日任教的海外经历在我的人生历程中写下深刻一笔。
这些经历帮助我提升了专业,让我更广泛地接触世界,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然而要写下我的留学故事,还要从进入北京大学开始说起。
英才辈出的北大本科年代
1979年,我以全省文科第一的成绩进入北京大学,学习法律专业。
那一年,刚刚恢复高考两年,相比于之前两年招生正规了很多,但学生生源依旧存在那个时代的典型特点:学生来源多且年龄差别大。
著名诗人海子就是我们班的同学,入校时他只有16岁,是班里年纪最小的学生,而年龄最大的同学黄尔梅大姐当时就读时就已经32岁。尽管年龄各有不同,但恢复高考后所有考上北大的法律系学生,同坐在一个教室里,每个人身上都有一股冲劲,眼中都有一种憧憬,生源的多元化也让我们更容易包容各种各样的性格。
虽然在地方上我小有名气,也一直得到(高)评价,但是到了藏龙卧虎的北大,那都算不了什么。刚到北大,第一次参加班会,我就听到家在北京的同学提到卢梭、霍布斯。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们是谁呢,一下子就有点紧张……但我觉得呢,有志者事竟成,于是给自己定了个行动标准:笨鸟先飞。勤能补拙,持之以恒就能见成果。
那时候,我们的课程安排有几个特点。
首先,一些课程合班上课。我和李克强学长的相识,就是在三个年级一起合上龚祥瑞老师的《比较行政法》的课堂上。
另外,当时改革开放刚刚启动,在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之下,北大设立了建国以来第一个国际法班。北大当时就有王铁崖、梁西等一大批著名的国际法专家,师资力量已经具备天然优势。
就这样,我在北大找到了践行的土壤,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伙伴,在北大精神的浸染和熏陶下,尊于德性,致于学问。
争取一个留学名额
对我个人来说,1982年那个燥热的初夏,颇费思量的事情还真不少。不过首先要考虑的,是翌年从北京大学本科毕业之后的人生选择。
我们那一代学生,出国是最好的路,我当时也希望能去国外学习更多的知识。除了自己的留学梦想,我也想睁开眼睛看世界,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这是当时想要出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动机。
这种想法,其实在我读大学之前就已经开始萌生。
我在备考大学入学考试的时候,每天早上都会到家后面的小山坡上读英语。有一天,我听到县城里面每天大声播新闻的广播播报:1978年12月26日,中国首批赴美留学人员52人出发到美国去留学。
这个消息让我非常激动。我心中想着,如果我也有这个机会就好了。这可以说是埋下了一颗走出去的种子。
当时留学还远不像今天这样稀松平常,得到出国留学的机会非常难得。
我的兴趣所在是法理学,所以想要出去精进这一专业,而之前中国公派出国的项目里从来没有法理专业。有的同学为了争取留学机会,纷纷改选涉外专业。我自己也考虑过这样做的可能性,但总觉得牺牲志趣的代价太高。
幸运的是,我们这一届获得了中国向外派送法理学学生的第一次机会,有了一个去美国的名额。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对获得名额志在必得,因为当时我的英语不错,专业成绩又是全年级第一名。
但是,当一切已经步入正轨之后,中美关系竟遭遇了一次寒流,这一个名额被取消了,也算是一波三折,我先后被通知去德国、法国,还因此去学了德语和法语,最后终于定下——去日本留学。
去日本留学
去日本留学并不是我的“第一志愿”。所以去日本留学之前,因为一点都没准备,就要先去学语言。
当时教育部为派遣的留学生组织专门的外语培训,我到大连接受了半年的日语培训。时间紧迫又毫无基础,学习的压力并不轻松。
1983年,我来到日本京都大学开始了自己的留学生涯。
去了日本以后,我对日本有了全面的认知,才发现如果要深入学习比较法相关的知识,没有比日本更好的地方了。
因为日本学界对各个国家的制度,尤其是欧美国家的法学著作、制度等都非常了解。而且,我当时对法学社会学、法律的实质研究特别感兴趣,日本在这方面的研究也颇具优势。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去日本留学是“歪打正着”。虽然我原来对日本不甚了解,后来却觉得到日本留学对我来说是一段非常有意义的经历。
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我潜心学习法律知识,在校期间发表了大量论文,思想理论也渐趋成熟。
我在京都大学学习了六年,读博士期间,发表了两篇博士论文规格的文章,最终在1993年获得了京都大学课程博士的学位证书。
这本证书在日本学界引发轰动。课程博士是在校期间完成课程和博士论文的博士,从明治维新时期开始,只有九人获此殊荣,而在我之前,课程博士已有32年的空缺。
这种罕见的空缺和日本的学术传统有很大渊源。在法学领域,一位东京大学任教的著名学者在英国留学时只拿到了学士学位,后来他成为日本现代法学最著名的权威。在此传统之下,日本的一流大学对于授予法学博士学位非常慎重,对授予博士学位要求也非常严格。
日本的学术氛围比较自由。留学期间,我还参与了关于法哲学和法社会学的国际论坛,向法学界世界各地的知名学者教授请教,征询意见,自己的理论得到很多支持。
我在读博期间,国际法哲学——社会哲学协会第13届世界大会在日本神户举行,这是一个非常大规模且权威的学会,我在这次会上宣读了我的论文,日本学界感觉到我的观点接近前沿,对我颇为认可。
这一次的发言也促成了神户大学在我博士课程一结束时,就聘任我直接担任副教授。
1990年,我去神户大学做了法学院副教授,1991年至1992年期间,我还去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这些经历扩大了我的国际视野,也帮助我建立了与世界各国主流学者交流的网络,让我收获颇丰。
在日本的这段时期,我积极汲取日本法律制度的精髓,探求日本向西方法律制度学习的模式,感悟出西方法律制度在东方的适用方式。除了日本,我也愿意付出热忱,去探求世界各国法律超越国度的意义,以期为中国寻找一条更好的法治发展道路。
回到中国去
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我有一种感觉,认为中国将要真正发生变化。
1996年,我升任神户大学终身正教授,不过那时我已经有了回国的打算。这个重大决定源于我对祖国的深切情感,中国与世界的接触更多,也迎来更多挑战,法律的正义性正当性原则需要更好地贯彻,作为一个热爱祖国的法学家,我认为应该义无
反顾。
这一年,我开始在中国学术领域发表论文,将这些年汲取的精华思想向法学界输送,我也因此成为《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最多的学者。可以说,这算是我学术上的回国。
我真正归国是在2008年,那一年我辞别神户大学法学院,踏上了祖国的土地,来到上海交大法学院,直接担任院长。
在两届十年的任期内,在校方的鼎力支持和全院师生的通力合作下,我推动了以“三三制”法科特班为核心的法学教育改革,致力于培养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按照“金角银边草肚皮”的围棋原理布局学科建设,促成了若干跨学科平台的建设;先后引进著名学者、外籍教师以及留学归国的青年教师近三十名,显著改善了法学院的人才结构,形成了专心治学、自由切磋的良好学术氛围。
2018年,我卸任法学院院长一职,开始渐次进行学术多样化的再次转型,在学校支持下创办了校级实体化机构——日本研究中心,聘请福田康夫原首相担任荣誉顾问,推动中日企业创新合作、学术交流以及民间外交,中心的一些研究活动在中国和日本都产生了较大影响,被认定为教育部重点国别研究中心。
2007年5月,我获评日本《朝日新闻》“最有影响力的100位中国人”,在2017年入选《今日中国(China Today)》杂志社评定的“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
在海外多年的经历,让我体会到了加深与外界交流的重要性。直至今日,我仍在尽一己之力,希望为促进中日两国学术交流贡献一份力量。
在一个多元化、国际化的时代,沟通成为最重要的关键词。我希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成为沟通中国与世界,沟通过去与未来的桥梁。
回顾自己的做人和行事,我有两个座右铭。一个是“极高明而道中庸”,另一个是“尽人事以待天命”。这些都是中国的成语,后一条日本人也很喜欢。我把这两句话转送给年轻人,祝大家在这个AI快速迭代的巨变中不断迎接挑战、抓住机遇。
来源:致极学院
节选自《著名法学家季卫东:留学很辛苦,但它带给我的国际视野的打开,影响了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