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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跨文化聊鸡年

作者: 陆建非 

发布时间: 2017-04-17

  今年是鸡年,于是大家就关注起了平日不太起眼的“鸡族”。有些人赶时髦,喜欢用英语写贺卡来传播中国的生肖文化。那么问题来了,中文的“鸡”,在英语中至少有四个选项:cock、chicken、hen、rooster,哪一个才对呢?

  上世纪70年代初,我收听广播自学英语,记得有一篇题为“The Cock Crows at Midnight”(半夜鸡叫)的课文,是根据高玉宝的小说改编的,讲的是地主周扒皮每天半夜学鸡叫,引得全村的公鸡纷纷跟着鸣啼,他就把刚刚入睡的长工们喊起来下地干活。后来这个秘密被小长工小宝发现,大伙儿非常气愤,不甘受此戏弄,想出个对付周扒皮的办法:一天半夜,正当周扒皮在鸡窝前学鸡叫的时候,躲在暗处的小宝喊了声:“捉贼!”早已准备就绪的长工全部出动,对着周扒皮一阵乱打。这个故事后来便成为讲述农民如何反抗地主剥削的经典。打那以后,我便对“cock”(公鸡)这词少有好感。再说,cock源于美国英语,可用来指人体性器官,是一个高度敏感的词。无奈的是,说到“鸡尾酒”时,就又得借用它的尾巴(cocktail),才能酝酿美味。

  说来也巧,在英语文化视域下,cock常带贬义,如cocky(趾高气扬的),cockeyed(斗鸡眼的、愚蠢的),cocksure(狂妄自负的),cock-and-bull story(无稽之谈)等。又如“He speaks a broad cockney”(他说话一口伦敦腔)。此处的cockney起源于14世纪,最初的含义是“the cocks eggs”(公鸡的蛋),之后用来指代城镇居民,有轻蔑之意,现在专指伦敦居民。不过,伦敦和英格兰北部男子之间常用cock来称呼同辈人,以示友好。

  至于hen(母鸡),有点像“很、狠、恨”的汉语拼音,容易记住。在苏格兰很多地区,妇女被称为hen,如“How are youthen,hen?”(妇人,你好吗?)old hen常指中老年妇女,通常是在说话者认为女性并不优越的时候用这个词。而motherhen意为“过分宠溺孩子、过分担忧孩子的妈妈”。

  chicken则为公鸡和母鸡的总称,是个集合名词。初学英语时,常和kitchen(厨房)混淆,要花好长时间才能将它们掰开。菜名中多用此词,如roast chicken(烤油鸡),fried chicken(炸鸡),braised chicken(焖鸡)。最著名的一道菜就是作家杰克·坎菲尔将“心灵慰藉”喻为“心灵鸡汤”(Chicken Soup),现在广泛流传。此外,chicken还有“胆小、因害怕而放弃做某事”的意思,如chicken hawk,译成“胆小的主战派”或“主张战争却不参战的人”。又如spring chicken(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孩);as timid as chicken(像小鸡一般易于驯服)。

  应该说rooster在英语文化中较受欢迎,此词来自美式英语,很多产品或机构以此冠名,如英国有一种化肥,名曰Rooster;美国有个产品叫Iron Rooster Bell;美国北卡州有个公司取名The Blue Rooster Company。金鸡牌闹钟原先译成Golden Chicken,显然不妥,后换成Golden Rooster。电影金鸡奖的英译名是Golden Rooster Award。所以,鸡年应译成the Year of the Rooster。

  在西方世界,“鸡”还含有深刻的宗教寓意。公元9世纪,教皇尼古拉斯曾颁布敕令,要求所有教堂的屋顶须安放一只公鸡的形象。迄今许多教堂还保留着这一公鸡模样的风向标,象征希望、光明与复活。法国人对雄鸡钟爱有加,他们叫作“高卢雄鸡”,是法兰西共和国的象征,在一些历经沧桑的古堡,破旧大门上依稀可见雄鸡图案。1998年,法国举办世界杯足球赛,吉祥物选定大公鸡,以至于有人感叹:巴黎是花都,法国是鸡棚。

  还有一种鸡,美国人特别喜爱,那就是火鸡(turkey),常和土耳其(Turkey)国名混为一谈,后者首字母需大写。在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心中,火鸡应该是美国的象征,而不是老鹰(eagle)。火鸡是感恩节传统主菜,但按照习俗,每年感恩节前一天,美国总统要在白宫赦免一只火鸡,使其免于成为感恩节大餐。这一传统仪式的起源不甚明朗,有的说始于杜鲁门时代,也有说始于老布什时代。最近几届美国总统都把赦免火鸡作为向美国人民祝福节日的机会。殊不知,被赦免的火鸡早在出生时就被选定了,此后就开始享受听音乐、精心调养等特殊待遇,同时还被训练习惯相机的闪光灯和噪音,以便在总统赦免仪式上“表现镇定”。赦免后的火鸡通常送往三个地方:弗吉尼亚、迪斯尼乐园或乔治·华盛顿庄园。

  记得当年在大学学英语时,老师叫我们大量背诵含有动物的习语,既可从跨文化的角度理解某一动物的寓意,又可在翻译时恰当引用蕴意大体相同的配对词(即equivalent或counterpart),有的中文习语带“鸡”,但译成英语时变成其他动物了;有时英语习语中的“鸡”译成中文时,“鸡”又得换成别的动物。印象特别深刻的至今还记得几个,如“宁为鸡首,不为牛后”,英语出现的却是“狗头”和“狮尾”(Better be the head of a dog than the tail of a lion)。“杀鸡儆猴”,“鸡”“猴”变成了“狗”“狮”(Beat thedog before the lion)。“热锅上的蚂蚁”,在英语里换成了“母鸡”(like a hen on a hot girdle)。“有其父必有其子”(爹懒儿好闲)转译成英语,最好的选择就是“As the old cock crows, so doth the young”。中文的“妻管严”用英语表达,那就是“hen-peckedhusband”,惟妙惟肖,十分传神。“缘木求鱼”在英语中也有一个类似的表达“seek a hare in a hens nest”(在鸡窝里找兔子)。“地头蛇”在英语中对应词也许就是“a cock of the loft(dunghill)”。现在实行“二孩”政策,有人说还是一个孩子省心,英语有一说法很有道理:“One chick keeps a hen busy”(一雏足以扰其母),意为一个孩子也照样让娘不省心。在翻译“A cock is bold/valiant on his own dunghill”(原意是公鸡总是在自己的粪堆上称雄)时,中文的选项就比较多,如“夜郎自大”“窝里横”“狗是百步王,只在门前狠”等。

  美国第31任总统赫伯特·克拉克·胡佛的竞选口号打的就是鸡招牌。养鸡业在美国的突破,肇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此前,养鸡仅是自供自给的家庭手工业,一战时担任美国食品局局长的胡佛,决定搜购全国猪牛羊肉,运往欧洲供美国大兵进食,补充体力。为了改变美国人在本土“食无肉”的困境,他鼓励养鸡商业化。1918年,邮局开始以快邮形式“寄鸡”——喔喔叫的鸡可邮递,现在听来仍不可思议。没多久,养鸡业在全美各地生根,实现食鸡普及化。1928年,胡佛竞逐总统,其政纲之一为“人人有鸡吃”(A Chicken for Every Pot),在经济衰退期之初致力改善民生,这是他顺利当选美国总统(1929—1933)的重要原因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市面兴旺的时代由此被称为“Chicken-in-the-potEra”(“人人有鸡吃”时代)。

  最后说句俏皮话,史学界最难解开的谜题也与鸡相关,那就是“Whichcame first,the chickenor the egg?”(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若得到答案,那就成了“hens teeth”(母鸡的牙齿,即绝无仅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