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选编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贷款业务指南

2012/12/27 14:49:51

  一、贷款背景及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试点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市科委、市金融办沪科合[201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市科委与相关单位推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短期贷款试点,通过企业购买履约保险的方式,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贷款风险,为解决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在试点基础上,现将在全市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贷款,进一步扶持和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贷款对象

  1、注册在上海市的科技中小企业;

  2、企业经工商登记,各项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3、企业在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消防、环保、质检、公检法、海关等)及银行均无不良记录;

  4、企业有一定的实际经营年限,最近1年盈利,并能提供税单、对账单、水电费单等证明材料;

  5、借款额度与企业年销售额、净资产等经营情况相匹配,贷款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企业无对外担保;

  7、企业主要上下游客户群较稳固。

  三、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保险费

  1、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50-3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各借款企业的风险,适当浮动;

  3、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

  4、保险费(担保费)为贷款本息合计的2%,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保费(担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四、企业贷款流程

image

  

  五、贷款所需资料

  1、企业借款申请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需正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4、贷款卡复印件与密码;

  5、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借款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期的财务月报表;

  7、最近一年银行对账单及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

  8、上年度、本年度主要购销订单和合同;

  9、其他相关资料。

  六、咨询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资金服务部

  郭佳楣:53088605、13817705953

  

  附:

  本中心每周一、四上午9:00―11:00安排合作银行现场咨询受理,欢迎企业申请。

  (地点: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二楼“一门式”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