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章程中关于会员部分的解释
一.在海外学习和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者,因本会工作需要,经本会两位常务理事推荐、会长办公会批准,可作为会员,其中“本会工作需要”系指拟请担任总会或分会领导职务,以利推动工作的需要。
二.鉴于我国教育部把派到国外进修、研究半年的高级访问学者(教授、副教授)列为留学人员,我会可以接受为会员。没有高级访问学者身份,一般短期培训者不在此列。
三.在国外读一般语言学院(校)等,在外国停留的签证不是留学生签证者,教育部对这些人并不列为留学人员,我会亦不能接受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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